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工作办法硕士研…(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分数线是多少)

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工作办法硕士研…(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分数线是多少)缩略图
2024年 2月 1日 0 Comments

(图源华东师大官微,侵权联删)
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招生方向: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汉语国际教育领域
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
一、招生院系、招生方式和名额
招生院系为教育专业学位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招生计划约30人,具体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报名截止日期前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3
有5年(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在职人员。限招高等学校的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校级领导,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4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中的规定执行。
5
有两名相关学科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
科研要求:在所报考的专业领域具有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职期间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教育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3000字以上)1篇;
(2)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出版过专著。
7
外语要求:
非高水平教师(中学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或获得特级教师称号)外,报考者须满足以条件之一:
(1) cet-4≥426(或大学英语四级合格以上)及以上水平;
(2)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分或获得英语及相关学科学历或学位证书;
(3)雅思≥5.5分;
(4)托福≥80分;
(5)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英文授课学习并通过英语撰写论文获得毕业或学位证书。
三、申请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27日,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以下简称“报考办法”,待公布)。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申请考核”与“普通定向”。
2、报考费:考生须支付报考费250元,报名成功后通过网上银行系统支付。请确定符合条件后再报名、缴纳报考费,进入报考资格审核环节后将不予退费。
3、提交材料
须按照报考办法要求,将以下报考材料按顺序上传到博士报名系统中,同时须将材料清单中标注“纸质”部分的纸质版材料于2021年12月27日前通过顺丰快递或中国邮政ems(须保留邮寄单并实时查询邮寄结果)寄送到中心。寄送时须在信封上注明”2022年教育博士、本人姓名”,寄送地址见”中心”的联系方式。
1
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材料项目、所在页码)(纸质);
2
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纸质);
3
管理岗证明:高校管理人员由校级人事部门出具从事管理岗证明并加盖公章(非在职证明);中小学校级领导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任命文件(纸质);
4
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纸质);
5
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或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
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纸质);
7
两名相关学科领域内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书模板见附件)(纸质);
8
与本专业学位相关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目录和单行本、专利等复印件,主持过的教育科研课题及获得的教学成果奖项材料等(提供一项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纸质复印件,其它均系统上传)(部分纸质);
9
与教育及相关领域工作相关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10
从事教育领域全职工作期间的工作介绍、主要成果和特色自我评述、育人实效(不少于800字);
11
硕士学位论文及对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12
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其他证明文件或申请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13
个人陈述(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科研兴趣和研究方向)(纸质);
14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纸质);
15
《体格检查表》(体检日期在2021年9月1日之后,县级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也可提供体检中心的体检报告)(纸质);
16
《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2)》一份(完成网上报名后,从网上报名系统直接打印),表中需本人承诺签字,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不按照要求提交,报考资格审核不予通过(纸质)。
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务必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综合考核、录取或入学资格。不按照要求提交报考材料者,将会影响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四、考核程序
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中心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分别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分别对申请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
(一)报考资格审核
申请材料提交后,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本办法要求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专业资格审核。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未通过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专业资格审核时按报考导师统一审核,即对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专业资格审核时的遴选标准如下:
(1)从事教育及相关领域工作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育人实效(最高分10分);
(2)外语水平(最高10分);
(3)已取得的与教育及相关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最高40分);
(4)科研、创新潜力(最高分40分)。
进入综合考核的人数与拟招生人数之比约3:1,进入综合考核名单者才可参加综合考核。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含总分成绩)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未进入综合考核名单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专业资格审核总分。
(三)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综合考核在2022年3~4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中心另行通知。
2、综合考核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从考生的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素养等)等方面进行考核,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
3、综合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每门科目满分100分,考核总分满分300分。拟录取时以导师为单位,即在同一导师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拟录取。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综合考核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取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
(3)职称证书原件;
(4)英语水平证书及成绩单原件等;
综合考核前核查上述证件的原件。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前,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此项考核由中心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的分管领导、导师或管理人员进行,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如遇政策变化或因疫情防控需要,考核的程序、形式可能将相应作出调整。
五、拟录取程序
中心依据招生办法、招生计划等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确认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同意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六、基本修业年限、学费、培养及就业
1、基本修业年限4年,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2、学费为2.5万元/学年(共10万元)。
3、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录取时考生、工作单位、我校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办理录取手续。录取考生的学籍在我校,其他各种关系均在原单位。
4、录取考生按照学校培养方案开展课程学习和实践,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位。
5、录取考生毕业后按协议规定回原单位工作。
七、奖助学金
定向学生不享受学校各种奖助学金。
八、其它说明
其它事宜以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为准。
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
为适应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教育实践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文件规定,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继续招收攻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院系、招生方式和名额
招生院系为教育专业学位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招生计划约26人,具体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报名截止日期前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3
有5年(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具有丰富学科教学工作经验、拥有一级教师职称(职务)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4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中的规定执行。
5
有两名相关学科领域内的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
科研要求:在所报考的学科领域具有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职期间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在正式刊物上发表与教育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000字以上)1篇;
(2)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出版过专著。
7
外语要求:非高水平教师(中学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或获得特级教师称号)外,英语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cet-4≥426(或大学英语四级合格以上)及以上水平;
(2)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分或获得英语及相关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3)雅思≥5.5分;
(4)托福≥80分;
(5)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英文授课学习并通过英语撰写论文获得相关毕业或学位证书。
三、申请程序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27日,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简称“报考办法”,待公布)。考生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申请考核”与“普通定向”。
2、报考费
报考费250元,报名成功后通过网上银行系统支付。请确定符合条件后再报名、缴纳报考费,进入报考资格审核环节后将不予退费。
3、提交材料
须按照报考办法要求,将以下报考材料按顺序上传到博士报名系统中,同时须于2021年12月27日前将材料清单中标注“纸质”部分的纸质版材料通过顺丰快递或中国邮政ems(须保留邮寄单并实时查询邮寄结果)寄送到中心。寄(送)时须在信封上注明”2022年教育博士、本人的姓名”,寄送地址见”中心”的联系方式。
考生提交的材料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1
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材料项目、所在页码)(纸质);
2
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纸质);
3
职称证明(中小学职称证书复印件),中小学教研员报考需提供区教育局提供的职称系列为中小学教师
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工作办法硕士研…(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分数线是多少)插图
系列的证明(纸质);
4
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的复印件(纸质);
5
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或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6
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纸质);
7
有两名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书模板见附件)(纸质);
8
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目录和单行本、专利等复印件,主持过的教育科研课题及获得的教学成果奖项材料等(提供一项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纸质复印件,其它均系统上传)(部分纸质);
9
与教育及相关领域工作相关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10
从事教育领域全职工作期间的工作介绍、主要成果和特色自我评述、育人实效(不少于800字);
11
硕士学位论文及对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12
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13
个人陈述(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科研兴趣和研究方向)(纸质);
14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纸质);
15
《体格检查表》(体检日期2021年9月1日之后,县级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也可提供体检中心的体检报告)(纸质);
16
《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2)》一份(完成网上报名后,从网上报名系统直接打印),表中需本人承诺签字,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不按照要求提交,报考资格审核不予通过(纸质)。
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务必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综合考核、录取或入学资格。不按照以上要求提交报考材料者,将会影响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四、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中心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分别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分别对申请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
(一)报考资格审核
申请材料提交后,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招生工作办法要求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专业资格审核阶段。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未通过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专业资格审核时按报考导师统一审核,即对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专业资格审核时的遴选标准如下:
(1)从事教育及相关领域工作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育人实效(最高分10分);
(2)外语水平(最高10分);
(3)已取得的与教育及相关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最高40分);
(4)科研、创新潜力(最高分40分)。
进入综合考核的人数与录取人数之比约3:1,进入综合考核名单者才可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名单(含专业资格审核总成绩)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未进入综合考核名单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专业资格审核总分成绩。
(三)综合考核
1
考核时间、地点:综合考核在2022年3-4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中心另行通知。
2
综合考核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从考生的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素养等)等方面进行考核,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
3
综合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即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录取时按照导师录取,即在同一导师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
综合考核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书原件);
(3)职称证书原件;
(4)英语水平证书及成绩单原件等;
综合考核前核查上述证件的原件。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前,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此项考核由中心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的分管领导、导师或管理人员进行,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程序
中心依据招生办法、招生计划等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确认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同意后按学校招生简章中的规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六、修业年限、学费、培养及就业
1、基本修业年限4年,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2、学费为2.5万元/学年(共10万元)。
3、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录取时考生、工作单位、我校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办理录取手续。录取考生的学籍在我校,其他各种关系均在原单位。
4、录取考生按学校的培养方案开展课程学习和社会实践,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位。
5、录取考生毕业后按协议规定回原单位工作。
七、奖助学金
定向学生不享受学校各种奖助学金。
八、其他说明
其它事宜以“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如遇政策变化或因疫情防控需要,考核的程序、形式可能将相应作出调整。
九、咨询联系方式
(一)教育专业学位管理中心
办公地点:华东师范大学普陀校区教师教育学院楼209室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
联系人:刘老师
(二) 院系受理申诉、监督的联系方式。
汉语国际教育领域
为适应我国国际中文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汉语国际教育实践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文件规定,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继续招收攻读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院系、招生方式和名额
招生院系为国际汉语文化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招生名额9人左右,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
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可包含研究生期间赴外志愿者工作时间)、具有丰富的国际中文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含孔子学院专职教师/国际中文教育专职教师)。
5
本学科领域系定向培养,须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
6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中的规定执行。
7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
外语要求:英语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cet-4/cet-6≥425分(或大学英语四级合格以上)及以上水平;
(2)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分或获得英语及相关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3)雅思≥5.5分;
(4)托福≥80分;
(5)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学习、用英语撰写毕业或学位论文并获得硕士学历(学位)。
其他外国语参照英语相关要求。
三、申请程序
1、报名时间
拟定为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27日,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站报名,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
特别提醒:考生在报考阶段选择的导师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并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最终选定拟录取导师。
2、报考费
考生须支付报考费250元,报名成功后通过网上银行系统支付。请考生报名时仔细查看报考条件,确定符合报考条件后再报名、交报考费,请确定符合条件后再报名、缴纳报考费,进入报考资格审核环节后将不予退费。
3、提交材料
须按照报考办法要求,将以下报考材料按序整合成1份pdf文件上传到博士报名系统中(材料15报名登记表待生成之后单独扫描上传),并将材料(3)(4)(13)(15)的纸质版于2021年12月27日前通过顺丰快递寄送到我院。寄送时须在信封上注明”2022年教育博士、本人的姓名”,寄送地址见我院的联系方式。
1
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
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
任职单位校级人事部门出具的教师身份(含孔子学院专职教师/国际中文教育专职教师身份)及其相关教学工作证明。有赴外中文教师经历的须由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简称语合中心)出具证明。
4
个人简历(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履历、科研成果列表、获奖情况、个人陈述及申请人认为需附上的其他信息)。
5
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
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的扫描件。
7
硕士课程成绩单(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8
硕士学位论文及对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9
从事教育领域(尤其是汉语国际教育领域)全职工作期间的工作介绍、主要成果和特色自我评述、育人实效(不少于800字)。
10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
11
与教育领域(尤其是汉语国际教育领域)相关的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目录和单行本、专利等扫描件;主持过的教育科研课题及获得的教学成果奖项材料扫描件等。
12
与教育及相关领域(尤其是汉语国际教育领域)工作相关的各类获奖证书扫描件。
13
两名相关专业领域内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签名处须推荐人需手写签字)。
14
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15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2)》(一份)。表中需本人签字、所在单位校级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考核程序
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分别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
(一)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招生简章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未通过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专业资格审核时按报考学科统一审核,即对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审核的名单。
专业资格审核时的遴选标准如下:
(1)从事教育及相关领域(尤其是汉语国际教育领域)工作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育人实效(最高分10分);
(2)外语水平(最高10分);
(3)已取得的与教育及相关领域(尤其是汉语国际教育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最高40分);
(4)科研、创新潜力(最高分40分)。
专业资格审核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进入综合考核的人数与录取名额之比一般不超过3:1。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会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未进入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专业资格审核总分。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前,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通过者不得进入综合考核或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
在同一学科(领域)内执行统一的考核形式、内容、标准;综合考核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从考生的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素养等)等方面进行考核,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
2
综合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即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录取时按照领域录取,即在同一领域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3
综合考核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
(3)外语(含英语或其他语种)水平证书及成绩单原件等。
综合考核前核查上述证件的原件。
4
综合考核的时间、地点由我院另行通知(一般以邮件的形式)。
如遇政策变化或因疫情防控需要,此招生办法中的各环节、流程、形式或将作相应调整。
五、拟录取程序
院系依据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招生名额等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确认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同意后按招生简章中的规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六、修业年限、学费、培养及就业
1、基本修业年限4年。
2、学费为2.5万元/学年(共10万元)。
3、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录取时考生、工作单位、我校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办理录取手续。录取考生的学籍在我校,其他各种关系均在原单位。
4、录取考生按学校的培养方案开展课程学习和社会实践,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位。
5、录取考生毕业后按协议规定回原单位工作。
七、奖助学金
定向学生不享受学校各种奖助学金。
八、其他说明
1、其它事宜以“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相关规定为准。
2、若2022年度教育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结合实际做出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九、联系方式、监督方式
招生单位:国际汉语文化学院(专业学位)
地址:华东师范大学中北校区(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物理楼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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