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办法-宁夏大学体育学院(体育学院2022录取分数线)

体育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办法-宁夏大学体育学院(体育学院2022录取分数线)缩略图
2024年 10月 11日 0 Comments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精神、2022年宁夏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的要求以及《体育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根据《体育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复试小组、监督小组与资格审查小组。

二、复试方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所有考生均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参加复试。

三、复试时间与地点

(一)复试时间

第一阶段:3月25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

第二阶段:3月底4月初(待定)(调剂考生复试)。

(二)复试地点

体育学院智慧教室/会议室。

四、复试考生名单

(一)第一志愿上线复试考生名单(见学院网站)。

(二)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筛选符合调剂要求的调剂考生,并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本人须在接到通知12小时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

五、复试内容与工作要求

(一)复试内容包括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等,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能力型试题,在网络远程复试中以问答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

(二)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应不少于25分钟,其中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5分钟。

(三)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考生开始复试后用英语进行自我介绍(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读研愿景等,限时2分钟),之后随机抽取1套试题并用英语作答。

(四)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

1.创新能力和综合素养考核。考生在复试开始后个人陈述3分钟(不得透露考生姓名),之后随机抽选1套试题。每套试题应包含5个问题,考生当场自主选答3个问题。试题以复试科目为主要范围,应能充分反映出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应用专业理论方法解决问题的思路、能力和创新性。

2.专业素养考核。以考生提供的专业运动技能视频为依据进行评价,具体视频要求见附件1。

六、复试准备

(一)考生准备

1.硬件准备:准备移动云考场面试系统(考生端)设立双机位考场。第一机位(电脑/手机)、第二机位(手机),电脑中央处理器要求i5以上。能流畅运行、无频繁卡顿;自带或配有正常的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设备;保证设备电源稳定、电量充足,建议连接充电器。

2.网络准备:有线宽带网、wifi、4g/5g网络等,至少保证两种网络条件,网络通信良好,能满足视频连线要求。

3.环境准备:选择独立应试空间。确保空间内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否则复试无效。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复试考试过程中严禁考生打开任何与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否则按违纪处理。

4.平台准备:首选中国移动云考场面试系统,备选腾讯会议软件,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

5.复试审核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

(4)本科阶段成绩单。

(5)往届生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6)应届生提供生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或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7)所在单位出具的政治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

(8)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雅思考试成绩单、托福考试成绩单。

(9)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若无,则不需提供)。

(10)考生本人签名的《宁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11)专业运动技能视频。

上述材料按要求上传至专用邮箱:nxdxtyxy@126.com。(截至3月24日18:00前)

(二)复试流程

1.请参加复试考试的考生于2022年3月25日上午7:00前进入移动云考场面试系统候考,并进行复试考试顺序抽签。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参加复试,迟到20分钟以上或复试过程中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当天,我院安排值班电话(0951—2061076),考生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与我院联系。

2.考生进入候考室,请认真阅读网络复试考场规则,并在考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纪律。在候考室中,考生不得私自与其他考生交谈,一经发现,立刻取消复试资格。

3.考生按照学院安排进入远程复试候考室。进入候考室时,考生应手持复试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配合复试老师和视频监考员进行身份视频在线核验,核验过程由学院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4.学院复试小组向考生宣读《复试规则》。

5.线上面试内容: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专业素养、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6.考试时间:3月25日上午08:00。

7.考场号(视频会议号):另行通知。

8.未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迟到20分钟以上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9.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复试组老师要求退出网络复试考场。退出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复试考场。

(三)复试纪律

1.考生需提前认真阅读《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宁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复试考场规则》以及我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2.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违规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相关材料属于涉密信息,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复试过程严禁私自录音、录像和录屏。

4.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5.复试结束后,不得将考试内容告知他人,不得记录和传播考试过程的音视频等信息,不得通过网络散布有关复试内容的任何信息。如有上述行为,视为违纪,取消考试成绩。请考生不要私自建微信群或qq群,也不要随意加入考生微信群或qq群,以免损害自己的利益,造成损失。

七、复试成绩计算

(一)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成绩占80%(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占50%,专业素养占30%),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成绩占20%。

(二)录取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其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为最后的录取总成绩(录取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其中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复试各专项成绩均通过求平均值获得最终结果。

录取总成绩(百分制并保留2位小数)=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0.7+复试成绩*0.3。

(注:初试科目满分若为500分,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初试总分/5,初试科目满分若为300分,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初试总分/3。)

(三)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公示、报送。在复试结束后2日内,在学院网站公示所有参加复试人员成绩,同时将《研究生复试成绩表》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见《宁夏大学202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科目考核单独进行组织。每门加试科目的试题包含不少于5个问题,考生自主选答3个问题。加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如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期间还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其他情况审查,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心理健康状况测试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不予录取。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七)根据教育部研招网后台下达的加分库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加分,若考生符合加分政策但并未获得加分的,应尽快联系相关主管部门,学院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八)学院认为有必要时,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八、录取工作

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根据《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办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考生。

(二)信息公开

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 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推迟1年后再入学 学习。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1周内向相关 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报研招办审核。

(四)其他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 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复查工作

新生入学时,需提供所有复试阶段提供的电子版材料的原件,对虚假材料和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十、复试监督与复议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全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监督小组对学院复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调剂方案及缺额、复试成绩等相关信息将提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和我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学院将受理投诉和申诉并及时上报学校纪委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并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按照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涉及招生政策、原则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涉及复试等有关问题的,由学院负责解释。

(五)投诉、申诉电话:0951—2061834,0951—2061076。投诉、申诉邮箱:pengfx@nxu.edu.cn。

十一、其他

(一)对于因客观原因不具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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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2022年3月24日17:30前)与体育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0951-2061310),否则视为具备远程复试条件。

(二)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或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十三、本细则解释权属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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